格隆匯1月2日丨雲頂香港(00678.HK)公佈,公司日期為2021年6月28日的公佈,內容有關集團訂立若干新信貸融資、集團完成資金重整以及集團重大財務債項的修訂及延長(“前公佈”)。
誠如前公佈所闡釋,公司與MVWH(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的若干全資附屬公司訂立兩份備用融資協議(“備用融資協議”),據此,梅克倫堡–前波莫瑞州(“梅前州”)及WSF已提供總額為1.18億美元的有條件、已承諾備用貸款融資。倘協定的最低流動資金限額被違反或預計會被違反,備用融資協議可用於應付集團的營運資金需求或履行集團的償債義務。
新型冠狀病毒變異株Delta及Omicron對集團郵輪業務的復甦造成影響,為減低集團違反最低流動資金契約的風險,集團擬根據備用融資協議的條款提取由梅前州提供的8800萬美元貸款融資(“梅前州備用融資”)。於及自2021年12月17日起,公司已達成梅前州備用融資項下的所有提取條件,包括自公司控股股東Golden Hope Limited取得3000萬美元的備用資金。因此,2021年12月17日,公司已根據備用融資協議就8800萬美元的款項向梅前州提交梅前州備用融資項下的動用要求。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接獲梅前州發出的信函,當中訂明提取梅前州備用融資的額外先決條件,惟備用融資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並無有關規定。因此,於2021年12月27日(德國時間),公司向施威林地區法院(Landgericht)(“法院”)申請對梅前州提起法律訴訟以尋求臨時禁制令,要求梅前州遵守備用融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包括達成動用要求及允許提取梅前州備用融資(“法律訴訟”)。
2021年12月28日(德國時間),法院作出其判決,並頒令梅前州根據備用融資協議即時悉數撥付資金8800萬美元。然而,於2021年12月29日(德國時間),法院修訂其頒令,將即時可強制執行付款金額限制為630萬美元,而合約金額的餘額將於一個較後日期支付。於2021年12月30日(德國時間),法院進一步修訂其頒令,以致無金額須即時支付,惟該事項將訂於2022年1月11日(德國時間)進行聆訊。
於2021年12月30日(德國時間),梅前州發佈新聞稿,指出梅前州及梅前州國會財務委員會仍同意提供梅前州備用融資,惟須履行若干額外先決條件。該等先決條件包括德國聯邦政府與公司就向公司附屬公司MVWH提供過渡貸款的若干條款訂立進一步協議,以為建造“Global One”船舶的持續成本提供資金。梅前州指出,有關經談判得出的解決方案乃其優先考慮的,而談判將在未來日子持續。
公司及MVWH同樣致力於達成梅前州新提議的經談判得出的解決方案,尤其考慮到MVWH員工的利益及MVWH的未來。然而,公司亦將繼續尋求強制執行其於備用融資協議項下的合約權利,該等權利已於2021年12月28日(德國時間)於法院首次頒令時獲得認可。
公司注意到,梅前州未能遵守其於備用融資協議項下的合約責任將導致公司違反最低流動資金契約。待公司申請於2022年1月11日(德國時間)進行聆訊後,公司將繼續考慮不同方案以解決集團的潛在流動資金需求。
公司將適時就法律訴訟的任何重大發展或解決集團潛在流動資金需求的其他方案作出進一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