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6日丨福萊特玻璃(06865.HK)公吿,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1年11月9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關於對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組預案信息披露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21】2868號,以下簡稱“《問詢函》”),要求公司在5個交易日內針對《問詢函》相關問題進行回覆,詳見公司於2021年11月1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重組預案信息披露問詢函的公吿》(公吿編號:2021-111)。
公司收到《問詢函》後,立即組織相關人員積極準備回覆工作,但鑑於《問詢函》涉及的問題核查及回覆工作量較大,部分問題仍需進一步核查和落實,暫時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回覆並披露。經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將延期回覆《問詢函》。延期回覆期間,公司將進一步組織和協調相關各方推進《問詢函》的回覆工作,儘快就《問詢函》相關問題進行回覆並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