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4日丨清科創業(01945.HK)宣佈,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已批准清科資本有限公司("清科資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進行第6類受規管活動(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尤其是,清科資本獲准就申請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證券擔任保薦人。
集團是股權投資行業的綜合服務平台,主要為股權投資行業的參與者提供數據、營銷、諮詢及培訓服務。誠如公司日期為2021年9月16日的公吿所披露,集團通過收購一家持牌公司(其後更名為清科證券有限公司("清科證券"))的全部已發行股份,持有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發出的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牌照。清科證券將提供金融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證券經紀、證券承銷及證券配售。清科資本獲發牌進行第6類受規管活動後,集團可開展企業融資顧問業務及首次公開發售保薦業務,為集團把握更多商機,並補充其現有服務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