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貝爾(06116.HK)附屬被判賠償1,944萬人幣 申上訴
拉夏貝爾(06116.HK)公布,附屬成都樂微、成都拉夏收到重審一審判決書,被判賠償經濟損失約1,944萬元人民幣,但駁回原告美好家園的其他訴訟請求。
美好家園起訴成都樂微、成都拉夏承擔因撤出商場並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對其造成的所有損失。公司認為重審一審判決在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方面存在錯誤,判決成都樂微及成都拉夏需承擔之賠償金額過高,會在法定期限內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鑒於成都樂微及成都拉夏擬就該案件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重審二審,最終結果仍具有不確定性,尚無法判定該訴訟案件對公司利潤的影響,最終影響以最終審理情況及年度審計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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