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9月16日丨中國聖牧(01432.HK)公佈,於2021年8月16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中國法院")就原吿人向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內蒙古聖牧高科牧業有限公司("聖牧高科")與公司兩名前董事姚同山及武建鄴("兩名前董事")作出的申索發出民事判決書("判決")。董事會於 2021年九月六日獲知判決詳情。訴訟涉及原吿人聲稱根據原吿人、聖牧高科和兩名前董事於2014年七月前後簽訂的投資協議("投資協議")下的某些被欠款項。原吿人聲稱其根據投資協議項下的條款於公司全球發行過程中購入公司的股份及保證獲得若干投資回報。若與保證的回報有不足之處,聖牧高科與兩名前董事將就不足部分向原吿人以連帶責任方式補足。
根據判決,聖牧高科和兩名前董事被下令以連帶責任方式:(1)向原吿人支付人民幣118,414,864元的款項及相關利息人民幣16,442,561.73元;(2)向原吿人支付原吿人律師費人民幣40,000元;及(3)支付訴訟費用人民幣721,287.13元。
聖牧高科不同意判決並已於2021年9月10日向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就有關訴訟,中國法院凍結聖牧高科的若干銀行賬户,總結餘約人民幣8570.5萬元,及聖牧高科所持有的附屬公司巴彥淖爾市聖牧六和牧業有限公司65%的股權。
自收到判決以來,董事會一直與公司的顧問合作,以確定該宗訴訟對集團的整體業務運作及財務狀況的影響以及其可能或應該採取的任何其他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