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8月5日丨重慶銀行(01963.HK)公吿,根據《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發行後三年內穩定公司A股股價的預案》(以下簡稱“《穩定股價預案》”),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採取由現任非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第一大股東增持股份的措施穩定股價。
截至2021年7月23日,需履行穩定股價義務的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及不在該行領取薪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共12人。其中,董事7人,分別為:董事長林軍,非執行董事、副董事長黃漢興,執行董事、行長冉海陵,執行董事、副行長劉建華,執行董事、首席風險官、首席反洗錢官、總法律顧問黃華盛,非執行董事楊雨松,非執行董事劉影;高級管理人員5人,分別為:副行長隋軍,副行長楊世銀,副行長周國華,副行長兼董事會祕書彭彥曦,副行長黃寧。
前述12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擬以不超過上一年度自領取薪酬總額(税後)15%的自有資金增持本行股份,增持金額合計不低於73.86萬元(根據國有股東單位相關管理要求,楊雨松董事增持義務由其派駐股東單位重慶渝富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渝富”)代為履行)。
該行第一大股東重慶渝富擬以不超過上一年度在獲得的現金分紅15%的自有資金增持該行股份,增持金額不低於2585.90萬元。
本次增持金額合計不低於 2659.76 萬元。本次增持主體的增持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不存在因所需資金不到位而導致後續增持計劃無法實施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