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6月10日丨當前,新冠疫苗接種在我國眾多城市快速推廣,而對於正在備孕或準備進行IVF助孕的人羣來説,是否可以接種疫苗成為備受關注的問題。
國家衞健委官網其實早在2021年3月29日發佈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指出:如果在接種後懷孕或在未知懷孕的情況下接種了疫苗,不推薦僅因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而採取特別醫學措施(如終止妊娠),建議做好孕期檢查和隨訪;對於有備孕計劃的女性,不必僅因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而延遲懷孕計劃。
北京市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質量控制和改進中心專家組專家針對“準備妊娠和輔助生殖技術助孕人羣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接種”建議:目前尚缺乏新冠疫苗對生殖系統、配子、胚胎及母嬰遠期影響的證據。接受輔助生殖技術助孕的夫婦,建議疫苗接種1個月免疫反應穩定後啟動治療。疫苗接種時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的育齡夫婦,需暫停啟動。
科學地看,孕前接種新冠疫苗利於備孕人羣提前做好生育規劃,此後在孕期也更能保障自身和胎兒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