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31日丨華晨中國(01114.HK)公吿,於2021年5月27日,公司收到聯交所發出的函件,當中載列以下公司股份恢復買賣的指引:
(i)對審計事宜進行適當的獨立調查、公佈調查發現、評估及公佈對公司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的影響,以及採取適當補救行動;
(ii)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發表所有尚未發表的財務業績,以及處理任何審計修改;
(iii)就可能對投資者構成風險及損害市場信心而言,證明概無任何與管理誠信及╱或任何對公司管理及營運有重大影響力的人士的誠信有關的合理監管關注;
(iv)證明公司董事具備上市規則第3.08及3.09條所規定出任上市發行人董事職位應有的能力水平,以及以應有的技能、謹慎和勤勉行事;
(v)進行獨立內部監控檢討,證明公司設有充分的內部監控及程序,以履行上市規則下的責任;
(vi)證明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
及(vii)知會市場所有重要資訊,以供公司股東及投資者評估公司狀況。
公司的情況如有變動,聯交所可能會修改或補充復牌指引。
此外,公司股份繼續暫停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