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2 月 17日丨朗廷-SS(01270.HK)公佈,酒店管理協議及商標許可協議尚未屆滿,在上市日期(包括該日)起初步為期30年內將持續生效。根據上市規則,於上市日期之前訂立的酒店管理協議及商標許可協議項下的交易構成本信託及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就此,聯交所已授予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有關公佈及╱或獨立股東批准的要求及就持續關連交易設金額上限的要求。
根據酒店管理協議及商標許可協議,於2018年1月1日之後,管理人費用將由酒店管理人選擇以現金、發行股份合訂單位,或同時使用兩種方式支付,惟發行股份合訂單位須獲得獨立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批准。
酒店管理人為鷹君的全資附屬公司,而鷹君為本信託及公司的股份合訂單位控股持有人。因此,根據上市規則,酒店管理人為本信託及公司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13.36(1)條,向酒店管理人發行股份合訂單位以支付管理人費用,須獲得獨立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的批准。
本信託及公司將在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授予董事特別授權的普通決議案,以發行股份合訂單位作為酒店管理協議及商標許可協議項下的管理人費用付款,惟須遵守截至2023年12 月31日止三個財政年度的股份合訂單位發行上限。
載有(其中包括)(i)建議特別授權之進一步詳情,(ii)獨立董事委員會之推薦建議,(iii) 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股份合訂單位獨立持有人之函件,及(iv)股東特別大會召開通吿之通函,因需要較長時間準備及完成通函,將於2021年3月寄發予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