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1日丨周生生(00116.HK)發佈公吿,於2016年,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周生生證券有限公司委任第三方作為介紹人,為周生生證券的證券服務引薦客户。根據相關協議,周生生證券將於獲引薦客户已就周生生證券的證券服務正式支付適用費用後,向介紹人支付費用。
介紹人所引薦的部分客户(違約客户)並無根據相關客户協議支付佣金費及孖展融資利息及╱或償還結欠周生生證券的孖展貸款。於2021年1月31日,違約客户應付及結欠的未償還款項總額約為7.97億港元。違約客户的相關抵押品包括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周生生證券亦向介紹人支付約2002萬港元,據稱該費用與違約客户有關。
周生生證券於2020年3月向違約客户及彼等各自的擔保人發出法律索求函件,要求償還當時結欠的各項款項,並於2020年12月向介紹人發出法律索求函件,要求退還介紹費,但違約客户、彼等各自的擔保人及介紹人並未應要求還款。
為保障集團的合法權利及利益,周生生證券已於2021年2月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法律訴訟,發出傳訊令狀,分別要求違約客户及彼等各自的擔保人償還未償還款項,及介紹人退還介紹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