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0 月 9日丨中國創新投資(01217.HK)發佈公告,有關此前關於虛假新聞報道的公佈,2020年10月8日,公司收到香港高等法院就蘋果日報等涉嫌誹謗訴訟案(案件編號:HCA 2424/201)准許命令,批准增加原告和被告的申請。該命令指出, 准許:增加向心先生為訴訟案第二原告;增加龔青女士為訴訟案第三原告;增加THE AGE COMPANY PTY LTD,The Age(《世紀報》)的所有者和出版商,為訴訟案第四被告;增加FAIRFAX MEDIA PUBLICATIONS PTY LTD,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 (《悉尼先驅晨報》)的所有者和出版商,為訴訟案第五被告;增加NINE NETWORK AUSTRALIA PTY LTD,“60分鐘”節目的所有者和出版商,為訴訟案第六被告;及增加Wang Liqiang(王立強)先生為訴訟案第七被告。
准許原告按照2020年9月7日的傳票附件草案以綠色顯示的方式重新修改經修訂的傳票,並在此後14天的內提交重新修訂的傳票。不再為第一至第三被告送達重新召集傳票,由第一至第三被告提交的現有送達確認書仍然有效;准許原告按照2020年9月7日傳票所附草案以紅色顯示的方式修改索償書,並在此後的14日內將經修訂的索償書提交併送達第一至第三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