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29日丨偉俊集團控股(01013.HK)公告,於2020年9月29日,公司與該認購人訂立該認購協議,據此,該認購人有條件同意認購,而公司有條件同意發行金總額為2348萬港元的可換股債券。
可換股債券附帶換股權,可按換股價每股換股股份0.016港元(可予調整)轉換為換股股份,以作為債務清償。該認購人根據該認購協議應付的認購款項將透過抵銷公司應付予該認購人及╱或其聯繫人該貸款項下未償還金額及應計利息而償付。
假設換股權按換股價悉數行使,則在若干換股限制的規限下可根據該認購協議而向該認購人配發及發行合共14.67億股新股份(即換股股份)。換股股份相當於公告日期全部已發行股份數目約6.86%以及經向該認購人及現有可換股債券持有人配發及發行換股股份擴大的全部已發行股份數目約4.69%,當中假設於公告日期至換股權獲悉數行使日期的股份總數並無其他變動。
兑換股份將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緊接認購協議日期前,一般授權尚未使用。按初步兑換價每股兑換股份0.016港元,倘悉數行使可換股債券所附兑換權,將於配發及發行14.67億兑換股份,兑換權將使用一般授權約34.30%。
公司不會申請讓可換股債券於聯交所上市。公司將向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申請批准換股股份上市及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