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29日丨克莉絲汀(01210.HK)公告,於首次聆訊過程中,上海克莉絲汀告知中國法院,公司正在尋求取得特別出售授權,於取得特別出售授權後,上海克莉絲汀屆時將能夠訂立正式買賣協議以完成該物業的轉讓。
於聆訊過程中,買方表示,倘公司取得特別出售授權,彼等將願意按協定價格人民幣8000萬元完成該物業的轉讓,惟仍會要求就延遲完成作出賠償。於2020年9月23日下午較後時分,上海克莉絲汀接獲中國法院通過簡易程序作出的日期為2020年9月22日的判決。中國法院作出有利買方的判決,頒令上海克莉絲汀於判決日期起計十日內完成該物業的轉讓並賠償訴訟費用人民幣5040元,惟駁回買方提出的所有其他補償要求。
由於初步協議存在該公告所述明顯的含糊處,上海克莉絲汀不認同該判決。因此,上海克莉絲汀準備就中國法院作出簡易判決提出上訴,上訴狀須於判決送達日期(即2020年9月23日)後15日內提交。
在準備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期間,董事會已獲取代表上海克莉絲汀的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瞭解到於法院就上海克莉絲汀的上訴作出裁決前,上海克莉絲汀毋須根據簡易判決轉讓該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