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25日丨拉夏貝爾(06116.HK)公告,公司於2020年9月24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及《民事起訴狀》((2020)滬01民初251號),法院受理海通國際諮詢有限公司("原告")提交有關借款協議和保證的索賠("訴訟")。
訴訟的情況如下:
原告:海通國際諮詢有限公司。被告:公司、上海微樂服飾有限公司("上海微樂")、上海夏微服飾有限公司("上海夏微")和上海拉夏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拉夏企管")(統稱"被告")。
根據原告《民事起訴狀》稱,LaChaFashion於2020年5月29日與原告訂立《借款協議》,並據此於同日向原告申請提取3740萬歐元借款協議,借款期間為LaChaFashion發出《提款通知書》日起6個月,借款期間內的利息按照年利率8%計算,逾期期間的利息按照年利率15%計算。
2020年4月3日,公司及其控股股東邢加興作為原保證人,上海微樂、上海夏微及拉夏企管作為新保證人,同意向原告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以擔保《借款協議》項下產生的全部債務。
因LaChaFashion未能向原告償還任何借款金,原告要求各被告向其支付借款金及逾期利息,截止公告披露日,各被告均未向原告償還。綜上,原告請求各被告履行在保證合同項下的連帶責任保證還款責任和其他義務。
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微樂已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傳票》((2020)滬01民初251號),截止公告披露日,目前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尚未開庭。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針對次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