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華融金控(00993.HK)作為要約人刊發了有關“建議根據公司法第86條以合約安排方式將華融投資(02277.HK)私有化的通函”。獨立財務顧問創越認為該建議及該計劃的條款就獨立股東而言屬公平合理。
公司將會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批准私有化華融投資方案,包括根據特別授權發行股份,作為計劃股份被註銷及剔除的代價。股東特別大會將於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上午11時30分舉行。
根據私有化方案,公司將向計劃股東提出有條件股份交換要約,以註銷所有計劃股份,並以計劃記錄日期所持計劃股份為基礎按持有1股計劃股份換取2.82股華融金控股份。待該計劃生效後,公司將向計劃股東配發及發行合共51.2112億股股份,佔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42.71%及該建議完成後公司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約58.80%。
通函顯示,私有化方案將有助公司達成其牌照業務(包括資產管理及直接投資、證券以及企業融資業務)取得可持續且有利可圖增長所需的規模經濟效益及節省成本等。公司及華融投資的合併將建構統一平台,在中國華融的強大支持下更具效率地集中善用華融品牌的網絡及資源。上述華融投資的廣泛業務網絡亦為公司提供豐富的客户資源,可有效強化公司的業務。
華融投資併入之後,公司將整裝待發,有實力實行其“投資+投行”的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