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17日丨東北電氣(00042.HK)公佈,2020年9月17日,公司收到海南省一中院(2020)瓊96民初81號民事判決書,海南省一中院就沈陽市鐵西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鐵西國資局")與東北電氣、瀋陽高壓開關有限責任公司("沈高公司")、新東北電氣(瀋陽)高壓開關有限公司("新東北電氣公司")合同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
本案已於2020年2月11日由瀋陽中院移送海南省一中院管轄並於2020年8月10日開庭審理,2020年9月16日海南省一中院簽發(2020)瓊96民初81號民事判決書,海南省一中院認為,原告要求被告東北電氣公司償付欠款2853萬元、利息及違約金的主張,因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且被告東北電氣公司已提出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故本院不予支持。
海南省一中院判決如下:
一、被告瀋陽高壓開關有限責任公司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內給付原告瀋陽市鐵西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2853萬元及違約金142.65萬元;
二、駁回原告瀋陽市鐵西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的其他訴訟請求;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天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上訴於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