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17日丨招商證券(06099.HK)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員會《裁決書》((2020)杭仲裁字第450號),仲裁庭裁決林某向招商資管(代表資管計劃)償付融資本金4.09億元,並支付相應利息、罰息及違約金;裁決楊某及廣州粵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對上述林某所確定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同時裁決招商資管(代表資管計劃)在上述裁決確定的債權範圍內對林某持有並質押的3,937萬股“河鋼資源”(證券代碼:000923)股票以及後續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享有優先受償權。
根據相關業務協議約定,招商資管作為資管計劃管理人,按照委託人的指令進行相關操作,不承擔相關風險及損失,案所涉及交易損益及仲裁結果最終由資管計劃委託人承擔。
目前,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財務狀況穩健,上述仲裁對公司業務經營及償債能力無重大影響。公司將積極採取各項措施維護好公司及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並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披露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