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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滬杭甬(00576.HK):浙商證券實控人延長解決同業競爭承諾履行期限
格隆匯 06-05 17:02

格隆匯6月5日丨浙江滬杭甬(00576.HK)A股上市附屬浙商證券公佈,根據浙江省國資委於2018年4月4日出具的《浙江省國資委關於將省商業集團公司整體劃入省交通集團公司的通知》(浙國資產權〔2018〕11號),浙江省國資委將其持有的浙江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商業集團")100%股權無償劃轉至浙商證券實際控制人浙江省交投集團。2018年6月上述無償劃轉完成後,省商業集團成為浙江省交投集團控制的子企業。受上述股權劃轉事項的影響,省商業集團下屬浙江新世紀期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世紀期貨")經營的業務與浙商證券下屬浙商期貨有限公司經營的業務有所重疊,構成同業競爭關係。

浙江省交投集團作為浙商證券的實際控制人,為履行於浙商證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時出具的《關於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解決上述同業競爭情形,於2018年11月27日出具《浙江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於解決浙江新世紀期貨有限公司同業競爭事項的承諾函》,承諾如下:

"1、本企業承諾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將持有的新世紀期貨股權通過內部重組或第三方處置(含國資劃轉)方式解決同業競爭問題。

2、本企業將繼續履行本企業於浙商證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時出具的《關於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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