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18日丨納尼亞集團(08607.HK)公告,內容有關於湖州納尼亞實業有限公司(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作為轉讓人)與浙江弘晨印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訂立的買賣協議,以買賣浙江長興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約1.07%股份。
由於(i)浙江長興農商於2019年3月13日通過股東決議案,指湖州納尼亞因其作為浙江長興農商十大股東一的身份,而被浙江長興農商視為主要股東,因此湖州納尼亞須遵守浙江長興農商股份禁售期,直至2021年5月,及(ii)近期爆發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浙江弘晨的營運造成不利影響,故訂約方經協商後,於2020年3月18日,湖州納尼亞與浙江弘晨訂立了終止協議,據此,訂約方協定(其中包括):(i)終止買賣協議,自終止協議日期起生效;(ii)湖州納尼亞須向浙江弘晨償還代價第一期費用人民幣200萬元;及(iii)買賣協議訂約方概不得就買賣協議所產生或有關的任何事項,向另一方提出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