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哲藥業(00867.HK)聲明,強烈否認殺人鯨資本提出針對公司之各項指控,認為該等指控毫無根據且具嚴重誤導性,並就指控反駁,其中主要包括︰
公司自上市以來,財務報表均由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審核,並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公司於年度報告中披露關於利潤的財務資料匯總了國際業務和國內業務利潤,而殺人鯨資本於該報告中僅統計了集團國內業務涉及的兩個主要子公司之利潤,並未統計國際業務子公司利潤,妄下判斷該兩間子公司代表了整個集團的業務;
馬來西亞公司國際貿易是真實存在的,出於運營效率和成本節約考慮,進口產品實物未經過馬來西亞,而由集團從海外生產廠家直接發貨到香港或中國,這是國際轉口貿易常態;
公司在香港上市前,將其研發業務分拆到康哲研究,康哲研究的股東除了主席外還有其他股東。分拆時CMS024項目的相關權利屬公司,後續研究費用由康哲研究承擔,公司並無秘密支付本應由A&B(即主席之私人公司)承擔的研發費用;及CMS024成功商業化後公司向康哲研究支付13%專利費。
公司股份申請周一(10日)恢復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