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瀏覽的是香港網站,香港證監會BJA907號,投資有風險,交易需謹慎
大生農業金融(01103.HK):接獲第二次華信法律訴訟民事判決
格隆匯 01-16 20:36

格隆匯1月16日丨大生農業金融(01103.HK)發佈公告,2020年1月16日,公司接獲一份由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就第二次華信法律訴訟作出的民事判決。根據華信民事判決,公司須於華信民事判決生效日期起15日(即作出民事判決且並無提出上訴申請15天后當日)內向上海華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償還(i)該貸款本金額人民幣3億元;(ii)相關逾期利息人民幣1073.19萬元;(iii)相關複合利息人民幣5.168萬元;(iv)相關罰息人民幣144.46萬元;及(v)上海華信法律費用人民幣35萬元。該貸款保證人(即公司主要股東深圳市大生農業集團有限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大生(福建)農業有限公司及香港大生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統稱“該等保證人”)),須共同及個別承擔公司就上述(i)至(v)項償款責任擔保責任,而該等保證人履行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公司申索償款成本。公司及該等保證人亦將共同承擔第二次華信法律訴訟附加成本人民幣160.71萬元。

倘公司未能履行其上述償款責任,則上海華信有權就公司所抵押來自兩名獨立第三方應收賬款約人民幣4.06億元提出優先賠償申索,並支付雙倍利息。

公告表示,董事會正就有關接納華信民事判決或於生效日期前就民事判決提出上訴申請尋求法律意見,因此,董事會認為目前評估其對公司潛在影響並不實際。無論如何,第二次華信法律訴訟不會影響集團正常運作。

關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蹤我們,查閱更多實時財經市場資訊。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發現投資的樂趣?加入 uSMART投資群 並分享您的獨特觀點!立刻掃碼下載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資訊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
uSMART
輕鬆入門 投資財富增值
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