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福(06868.HK):2019年下半年全面遵守兩岸投資法規
格隆匯1月7日丨天福(06868.HK)公佈,根據兩岸投資法規,台灣投資者(包括個人及企業)通過其所控制之公司於中國進行直接或間接投資須經台灣投審會事先批准。然而,倘所有台灣投資者於單一中國實體中累計投資總額不超過1百萬美元時,將允許於向該中國企業作出投資後六個月內向台灣投審會提交事後備案。
於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六個月內,公司並無將上市所得款項注入中國附屬公司。於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六個月內全面遵守上述兩岸投資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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