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8日丨中鋁國際(02068.HK)公佈,原告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六冶金建設有限公司(為公司全資子公司0與被告惠民公司於2010年12月1日簽訂了編號為[2010]H-004-3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被告將原料車間及供料淨化系統工程發包給原告進行施工,雙方對工程範圍、合同價款、工程結算等事項進行了約定。2012年3月9日,原告與被告匯宏公司簽署《補充協議》,將上述施工合同約定的人工單價由35元/工日調整到44元/工日。
合同簽訂後,原告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全部義務,案涉工程已於2015年1月5日竣工驗收合格,案涉工程的質保期也於2017年1月4日屆滿,而被告卻至今未向原告支付全部工程款和退還質保金。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原告於近日向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9年11月27日,六冶收到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本案。
原告訴訟請求內容主要如下:(一)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工程款人民幣42,148,753.11元及利息人民幣10,198,733元;(二)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工程質保金人民幣4,957,385.7元及利息693,345元;以上兩項合計人民幣57,998,216.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