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9日丨平安證券集團控股(00231.HK)公佈,董事認為,根據集團在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可用的資源和預計的供股所得款項淨額,董事會認為自供股章程日期起至少十二個月內,集團可能沒有足夠的營運資金來滿足其要求。
集團主要通過平安證券及豐收證券期貨(與平安證券合稱"持牌子公司"),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開展金融服務業務。平安證券是一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可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證券諮詢)、第6類(企業融資諮詢)和第9類(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的公司。豐收證券期貨是一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可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2類(期貨交易)受規管活動的公司。作為持牌法團,持牌子公司須不時符合《證券及期貨(財務資源)規則》(香港法例第571N章)的最低流動資金要求。
根據最近對集團目前財務狀況的審查以及供股終止,董事會認為集團的可用現金資源非常有限。因此,董事會決定重新調配在持牌子公司中凍結的現金,以履行集團的法定付款義務,包括支付員工的工資和薪金。
監於以上情況,董事會擬向證監會申請終止上述由平安證券進行的四項受規管活動以及由豐收證券期貨公司進行的兩項受規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