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發布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 12月起施行
工信部發布關於印發《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通知顯示,用戶可依據規定向電信業務經營者提出申請,辦理攜號轉網。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用戶提供便捷的攜號轉網服務,明確服務辦理條件和流程並向社會公開。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將攜號轉入用戶視同為本網新入網用戶,嚴格落實電話用戶實名登記有關規定,並確保攜號轉入用戶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同等權利。
該規定自12月1日起施行。《移動電話用戶號碼攜帶試驗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關注uSMART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資訊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