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從明年1月1日起,將從煤電聯動機制轉變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其中,基準價維持各地現行的燃煤發電標杆電價,浮動範圍原則上,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超過15%。同時為了確保一般工商業用户降低經營性成本,2020年電價暫時不準上浮。居民、農業等民生用電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電價,確保穩定。
交銀國際發表報告指出,新的定價機制和現行的市場化電量交易機制基本一致,其主要的目的在於電力市場化的全面放開。新的電價形成機制對已經存在的市場電電量部分影響較小,此前未參與市場電交易的部分電價將會明顯下調。
從中長期來看,隨着電力市場的全面放開,5大火電龍頭受規模效應的影響,市場佔有率將進一步上升,且盈利下滑的可能性較小。但短期看,火電企業2020年盈利的上行空間有限。
此外,本次國務院會議並未提及對新能源市場電交易的安排,維持原有的“火電標杆電價+新能源補貼”的定價機制。報告認為,短期內這有利於新能源裝機佔比較多的火電公司,如華潤電力(0836.HK)、中國電力(2380.HK)以及華電國際(1071.HK)。
*新政對華潤電力、中國電力的影響有限*
根據目前對5家火電公司的預測,到2019年底直供電佔比已達50%左右,2020年5家公司的市場電佔比將進一步提升到60-70%。2019年市場電較其基準上網電價的折讓在5-8%之間,2020年折價較2019年有稍許上浮。目前覆蓋的5家火電公司中,華潤電力和中國電力的直供電佔比已經達到50%,政策的出台對這兩家公司的影響有限。
估計火電行業短期表現可能承壓;維持看好中國電力和華電國際,總體來看,此次出台的政策對火電企業長期偏中性。但預計受市場情緒影響,火電企業短期的股價表現或有承壓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