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17日丨粤丰环保(01381.HK)发布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粤丰科维”,前称东莞科维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近日已获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通知有条件授予有关广东省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厂)(“韶关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并已就此方面签订协议。根据协议条款,粤丰科维将持有韶关垃圾焚烧发电厂99.4%的股份,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将持有其0.5%的股份,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将持有其0.1%的股份。据此,韶关垃圾焚烧发电厂将成为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中综合入账。
根据协议条款,韶关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每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达1050吨。韶关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分两个阶段兴建,其中第一阶段的处理能力为700吨,第二阶段的处理能力为350吨。营运韶关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包括建设期)。特许经营权协议或于进一步磋商后订立。于公告日期,特许经营权协议尚未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