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太陽能(00750.HK)公布,透過發行逾16.87億股認購股份,把公司控股權(相當於擴大後已發行股本約66.92%)易手予內地國有企業水發集團。配售價每股0.92元,較上日收市價折讓7.07%,所得款項淨額約15.29億元擬用作重組現有債務;進行整體重組之相關費用及開支;及為持續營運提供一般營運金及正常資金水平,令興業太陽能集團完成現有項目及穩健增長。
認購人將向執行人員申請興業太陽能清洗豁免,以及確認毋須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1註釋8之連鎖關係原則,就其或其一致行動人士尚未擁有之全部興業新材料(08073.HK)股份提出無條件強制性要約。
興業新材料於2017年6月30日之招股章程所披露,其當時之各控股股東已作出不出售承諾。興業新材料董事擬尋求獨立股東批准解除及免除劉紅維及Strong Eagle於不出售承諾項下之責任。
另外,為令興業太陽能進一步發行股份,其董事會建議增加法定股本,以透過增設額外14億股將法定股本增至2,600萬美元,分為26億股興業太陽能股份。
興業新材料已申請股份於今早起復牌;興業太陽能股份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