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風新能源(00527.HK):完成董事培訓
格隆匯1月26日丨瑞風新能源(00527.HK)公佈,有關批評公司違反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4.34條、第14.38A條及14.40條,以及公司執行董事彭子瑋違反上市規則第3.08(f)條,以及彭子瑋承諾其會盡力遵守上市規則及盡力促使公司遵守上市規則。
根據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的指示,彭子瑋須參加18小時有關監管及法律主題以及上市規則合規之培訓,包括3小時有關(a)董事職責;(b)企業管治守則;及(c)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要求的培訓。
公司確認彭子瑋已完成有關培訓,且公司已於2022年1月21日向聯交所提交由培訓機構出具以證明彭先生已參加培訓的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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